我被踢出了同学群同学群起名应该取什么名好呢

前不久,和老家的一个同学取得了联系,正在微信上叙旧,他忽然临时有事,匆匆把我拉进了一个同学群,也没说群是谁建的,群里都有谁,人就颠儿了。

  入群后,我点开群组列表看了一下,有二十多个人,头像五花八门,用的都是网名,我一时分辨不出身份,于是在聊天窗口报了我的名字,发红包一枚,算是给大家打招呼。

  第一个领取红包的是群主,领完红包,也不表明身份,反手就是一句:“听说你现在耍大了?就发这么大点红包?”

  我只当是玩笑,当即点开对方的头像,进入他的朋友圈,当通过其发在朋友圈的照片确定是马俊强后,心里一阵厌恶,二十年前的往事浮上心头……

我被踢出了同学群同学群起名应该取什么名好呢

  1999年5月,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后不久,我的同村小伙伴也是同学马俊强,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我在郑州打工的地方,结伴同村两个叔叔辈的青年去找我。彼时我16岁,已经在外打工两年。马俊强大我两岁,因小学期间留级两年,导致本应该高我两级的他,和我坐在了一个班级里。但我和马俊强关系并不好,在学校期间几乎没什么交情。

  当和我没什么交情的马俊强和那两个叔叔辈的的青年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有些意外,都不知道说什么。当时正是饭点,餐厅里忙成一团,我给领班告了五分钟假出去接应他们。我以为他们是来郑州办事,顺道给我照个面,很快就走了。不想,站在店外尬聊了几句,当我不得不回去干活的时候,马俊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说等着我下班,直言,他们还没吃饭,来找我,我得安排。彼时,我一个月260元工资,除去每月房租和个人开销,平时口袋里连买根冰棍的钱都少有。然而,马俊强是我的同村发小,到了外面就是亲人,何况人家话都明说了,我怎好意思说二话?那会儿店里已经满座,我只好跑去前厅经理那里支了100元钱,给他们去别处吃饭。

  我下班后,三人已经吃饱喝足,褂子扯到心口,露着肚脐等在门口,一人手里拎着一瓶未开盖的冰镇啤酒。我的住处距上班处约一公里,与同事合租的单间,屋子里只有两张用板凳支起来的木板床和一张桌子,着实是简陋。马俊强一进屋就撇起了嘴:“出来这么长时间,还以为你耍大了,就住这破地方?回家下窑也比这强!”

  我尴尬地笑了一下,没说话。确切地说,是无话可说,因为他说的是实话。

  屋里热得像蒸笼一样,我把那旧货市场买来的二手小风扇开到最高档。三人啃开啤酒,叫我一起划拳,谁赢谁喝。我跑堂跑了一上午,脚都快熟了,疲惫不堪,再者眼见只有三瓶啤酒,根本没买我的,便推说我不会划拳,下午还得上班,中午得睡一会儿,让他们自己喝。

  我上床午睡,三人一人坐在床上,一人屁股跨桌角,一人站着,大呼小叫地划拳。因为酒少,赢的人喝得多了,另外两个不满,闹成一团。不一会儿,住在隔壁的妇人找过来,说吵着孩子午休了。我连声说对不起,让他们收敛点。妇人走后,马俊强或许是喝多了,突然解开皮带,露出下体,对着妇人刚刚离去的门口做动作。惹得那两个叔叔辈的青年哈哈大笑。

  在我不断提醒下,三人收敛了一些,很快就喝完了那三瓶啤酒。其间,合租的室友回来,看到这情景,假装只是回来拿东西,一脸不高兴地走了。

  三人汗流浃,终于忍受不了小屋里的闷热,提议去拜访村里另一个在郑州打工的人。我看见一个人对马俊强使了个眼色,马俊强便对我说来的时候在车上把钱丢了,叫我给他们拿一百块钱。我知道是扯谎,加上内心早已不耐烦,便直言不讳,给他们吃饭的钱还是去经理那里预支的,现在口袋里一个钢镚都没有了。说完后觉得口气有些生硬,半开玩笑地把口袋布扯出来给他们看。

  三人的脸登时掉到地上。其中一人仗着辈分骂了我一句,“这孩子,跑二百里地来找你玩,你看你安排这是球!”

  马俊强用他之前说过的那句话补刀:“在这不挣钱,不如回家下窑!”

  三人浑身散发着失望,咣咣当当下楼走人。我追上去,我把他们送到路边的公交站牌,往回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他们正低头说话,似乎在商量什么。

我被踢出了同学群同学群起名应该取什么名好呢

  我回到住处小睡了一会儿,下午照常上班,晚上回住处,一进楼道,就撞上从楼梯上下来的室友。室友一看见我就劈头盖脸地问:“中午那三个人是谁?干什么的?“

  我眼见他两眼冒火,绝不是中午被耽误了午休那么简单,忙问他怎么了,他返身上楼梯,“你自己看吧!”

  我一步三个台阶跟室友来到门口,看到门框掉下来一劈子木头,门锁耷拉着,一扯就能扯下来。显然,下午我走之后,上锁的门被人暴力踹开过。

  没等我说话,室友踢了一脚地上的鞋盒,几乎是带着哭腔,“我钱丢了!肯定是你那三个老乡干的!”

  室友和我一样,工资低得可怜。我忙问丢了多少钱。回答说79元,上个月交过房租,买了些东西,往家里邮寄了一百,剩下的79元放在鞋盒里,平时连个冰淇淋都没舍得买。

  我没有肯定室友的怀疑,也没有否是,沉默了一会儿,笑着说:“没事,下月发工资,钱我给你。”

第二天下班,我蹬着自行车去找马俊强他们昨天提到的那个同村人。那人一听我找马俊强三人,立刻破口大骂,说昨天三人在他这蹭了一顿饭,走后他发现自己随手扔在床上的传呼机不见了……

 当年春节,我回乡过年,在村道上碰见马俊强,若不是大过年的不想在村里生事,我差点没忍住捡砖头拍他的脸。我叫住马俊强,直言不讳地问是不是他们干的。马俊强见我一脸杀气,也不敢犯犟,尬笑着说是另外两个人的主意,他拉都拉不住,然后嬉皮笑脸地拉我去喝酒。我一把推开他,骂道:“妈了x,老子这辈子都不会和你这种人往一个酒桌上坐!丢人!”

 此后几次回乡,又见过几回马俊强,基本没搭过腔。后来异乡定居,很少回去了,就再也没见过马俊强,这一晃就是二十年。

我被踢出了同学群同学群起名应该取什么名好呢

  加同学群的一周后,我正在书房里工作,手机收到一条微信的好友添加请求,是马俊强。

  说实话,想起当年的事,我是心有芥蒂的,可是转念又想,当初年纪小,事情又过去这么久了,都是陈谷子烂芝麻了,就让它过去吧,于是通过了马俊强的好友申请。

  几乎在成为好友的一瞬间,我还在想怎么打招呼,视频通话铃声突然响起来。当时已经凌晨一点,马俊强没有发文字信息问我方不方便,就直接捅视频过来。宁静的书房里铃声乍起,吓了我一跳。我慌忙踢上书房的门,以免吵醒熟睡的家人,有些恼火地挂断视频请求,发文字信息过去:“家人睡了,不方便,有事明天说。”

  很快收到马俊强熟悉的腔调:“现在真是耍大了呀,这些人的电话都不接了!!!”(老家方言,当一个人阴阳怪气讥讽另一个人的时候,以“这些人”自称。)

  我重复了一遍:“有事明天说!”不等他回复,关了手机,洗洗睡了。

我被踢出了同学群同学群起名应该取什么名好呢

  第二天一大早,打开手机翻看朋友圈,发现朋友圈被刷屏了——长长一大串,全是马俊强转发的视频,足足有三十几支。视频内容不是恶俗不堪的搞笑段子,就是“虽远必诛、打日本捐一个月工资”这类东西。

  此后一连好几天,每天早上朋友圈都是这种状态。我心里基本了解了二十年不见这位老同学的精神状态,毫无疑问,我们不在一个频道上。为了不被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打扰,我屏蔽了马俊强的朋友圈。

  我以为从此可以和马俊强相安无事,成为彼此的僵尸粉,就像从来没恢复过联系一样。这是我希望的状态。然而,不久后,马俊强突然开始在私信里给我转发那些视频。第一次,我没吭声,第二次,我果断回复他:“我对这些不感兴趣,请以后不要再给我转这些了。”

  马俊强给我回了个呲着牙笑的表情,过了一会儿,发过来一条语音:“吊样!现在耍大了,看不起这些人了!”

  听腔调,像是喝酒了。我没有理会。

我被踢出了同学群同学群起名应该取什么名好呢

  几天后,凌晨三点,我被微信的语音通话铃声惊醒。心突突跳着,拿起手机查看,是马俊强。语音通话已经挂了,显然只是用语音铃声闪我,提醒我查看信息。我还以为是什么重要事,查看微信,只是一条转发的视频。视频封面是一张色情图片,点开之后,内容和封面没任何关系,夸张的声调和配乐,控诉美国对中国的打压,号召国人团结起来对抗美国及其走狗。

  我当场就炸了,发语音怒吼:“你有病吧,你大半夜不用睡,别人也不用睡?爱国先从身边的人爱起吧,连身边的人都坑的人,爱国,就他妈是个笑话!”

  话说到这份上,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马俊强回怼,我就毫不犹豫地把他拉黑,与这个人彻底绝交。实际上,此刻我后悔不已,当初根本不应该加他,如果不加他,现在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然而,马俊强并没有回骂我,连个表情都没发过来。

我被踢出了同学群同学群起名应该取什么名好呢

  第二天早上,还没起床,当初拉我进群那个同学打来电话,惊讶地问我,我和马俊强之间发生了什么,马俊强在群里发了拉黑我的截图,把我踢出了同学群,现在正在群里骂我,说我耍大了,看不起人,昨晚辱骂他。

  我早有心理准备,口气平静地对同学说,让他先把电话挂了,我用文字把事情给他说清楚。然后,起床打开电脑,打开文档,把二十年前的事,以及加了马俊强之后的一切,噼里啪啦地敲下来,黑压压两段,发给了同学,并委托他发在群里。

  我对同学说,我把一切说清楚,只为和一个烂人的关系彻底画上句号,至于这些文字发在群里之后,马俊强什么反应,其他同学什么反应,向着我还是马俊强,我都不想知道了,请他不必再告知我了,我只想恢复平静的生活。

  然后,我打开微信通讯录,删除了马俊强。

  那一刻,我如释重负。

我被踢出了同学群同学群起名应该取什么名好呢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61079828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52mingliang.com/17655.html